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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执业资格考试
    发布时间:2018.05.12 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职称评定网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,在暂停一年后,注册安全工程师2017年将恢复执业资格考试。考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。

      据悉,随着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,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。2014年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就明确规定:危险物品的生产、储存单位以及矿山、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;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。

    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《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》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》《安全生产技术》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》4个科目。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。由于201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暂停一年,此次通知明确,暂停考试年份(2016年)不计入成绩有效期。也即在2015年参加考试已通过的科目,今年继续有效,但到明年则作废。

      此外,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有专业及业务年限要求。其中,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经济类大专学历,须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,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,须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;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,须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,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,须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。
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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